失业保险

南京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4 07:52:29

社保里的失业保险,是给那些因被辞退或者工作单位破产等原因失业的人的社会救助,但是有的人会发现,前后两次失业,领取的失业金月份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原来领取失业保险后缴费年限就停止累计了,重新就业后如果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那么南京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有哪些政策规定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南京失业金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里,非本人意愿中断的;

▲办理了失业等级,并有求职要求的;

▲承保人参与了失业保险,并达到交费1年以上的义务。

(2)金额:

重庆失业金的领取为1050元/月,后因为调整,可比原来增长30%或20%,每月增加245元或175元。

那么在南京,因为地域的不同,虽然领取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根据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最低发放标准由975元增加至1053元,月增加78元,其中最低不低于1053元/月,最高不高过1770元/月。

(3)领取期限:

1、交费≤1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

2、交费≤10年,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3、重新就业再次失业,交费年限重新计算,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

南京市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南京市公失业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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