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基本生活。云南省结合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失业保险金进行了调整。
云南省失业金最新标准
一类区(除东川区以外的昆明市所辖各区和安宁市)分别为每月953元、1046元、1138元;
二类区(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其余县级市)分别为每月820元、926元、1019元;
三类区(其余县)分别为每月709元、801元、894元。
失业金利息计算方法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x3.25%+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x3.05%x1.083x1/2。退休人员记账利率年末一次性记入个人账户余额,但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该职工或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另外,《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还规定了对受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特殊的优惠政策。其中,因启动Ⅲ级响应,遭受地震烈度6度以上破坏性地震自然灾害,造成生产经营困难仍采取措施组织生产自救的企业,在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将享受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为1%,个人缴费费率下调为0.5%。受灾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因灾停产歇业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职工,可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