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西安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新政策的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09-20 12:04:36

 即日起,西安市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均可申请稳岗补贴,西安预计有1万多家企业符合该政策。

  9月起,西安市扩大稳岗补贴政策实施范围,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的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

  企业申请补贴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指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或按规定补缴历史欠费);二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西安市城镇登记失业率(4%)。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都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用人单位主动吸纳一名失业人员,将给予企业1000元补贴。

  西安扩大稳岗补贴范围依法参保的可申请不裁员

  扩大稳岗补贴政策实施范围,鼓励农民工以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11日,西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

  稳岗补贴范围扩大

  企业申请应满足两个条件

  从9月起,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的实施范围,从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中小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的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时,应同时具备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指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或按规定补缴历史欠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西安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两个条件。

  稳岗补贴采取年度一次性申报、相关部门共同审核、按年度拨付的办法实施。符合稳岗补贴申报条件的企业,直接向企业工商注册地址所在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企业参保缴费、裁员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确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名单、补贴项目及数额,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建立以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为支撑的失业动态监测工作体系,并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逐步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掌握岗位变化动态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防止企业大规模裁减员工。

  鼓励农民工

  以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

  西安鼓励农民工以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在自愿的前提下可按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按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失业后按城镇失业人员管理、与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

  已按或申请变更为按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直至失业前的农民工,失业后此前以农民工身份参保缴费年限视同城镇职工缴费年限,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除农民工本人提出按照农民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外,今后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不再考虑户籍种类,统一按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凡选择按农民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参保单位需提供农民工本人申请、农业户籍证明。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每人可申请2000元创业补贴

  西安鼓励支持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加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与就业服务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建立失业人员再就业手机APP服务平台,形成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安置之间的联动机制,努力缩短失业人员的就业等待期。

  放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条件,允许具有各类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按相关规定参加职业培训,培训补贴标准由每人2个月失业保险金提高至3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当地就业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的失业人员,凭本人工商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资料,可在当地就业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确认未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后,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和2000元/人的失业人员创业补贴。

  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失业人员(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后,应于30日内在当地就业部门为吸纳的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安置补贴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再就业3个月后对用人单位安置的失业人员情况进行核实,每安置一名给予1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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