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那么赣州失业金领取流程条件材料有哪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赣州失业金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办理条件
(1)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赣州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单位:
1、单位参保变更报减人员中的失业人员名单材料;
2、单位与参保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证明书或说明书)原件。
失业者:
1、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介绍信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照片3张;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单位:
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持上述材料报经办机构备案,经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初审。
失业者:
当事人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60天内,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办理:
1、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当于失业求职证明),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待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10天内告知本人。同时,失业人员应接受劳动就业部门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
3、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温馨提示: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办理签领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