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关于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3 10:34:51

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规定

  根据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定劳动合同或者未被其他单位录用的;

  (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四)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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