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20年安庆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的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情形: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的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安庆市失业保险
2020年安庆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3)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时到当地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5)失业人员按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非特殊情况下失业保险金必须由本人按月领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地址:
安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棋盘山路334号
电话:5897090
2020年安庆市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5%,但应高于同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安庆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152元/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目前安庆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152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