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20年蚌埠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具备:
1.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
个人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需帮助请联系市就业局失业保险所。
2020年蚌埠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3)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时到当地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5)失业人员按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非特殊情况下失业保险金必须由本人按月领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0年蚌埠市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为当地最低工资的90%,目前,我市最低工次标准为1380元/人月,即138090%=1242元/人月。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的,可以领取19个月失业金。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联系电话:2044869。
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