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辽源失业金一个月多少钱,辽源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20 00:40:45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20年辽源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二)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医疗补助、生育补助、丧葬补助和抚恤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和职业介绍服务费。

辽源失业保险

2020年辽源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各地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制定了详细的申领流程,有的地方还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了申领手续,以便失业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及时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20年辽源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钱

从吉林省人社厅获悉,吉林省将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调整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3个档次划分:长春、吉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月;

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

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

失业保险金按辽源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辽源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辽源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3年不足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4年不足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不足6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6年不足7年的,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7年不足8年的,领取1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8年不足9年的,领取17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9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从第10年开始,累计年限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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