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20年廊坊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累计一年)
2、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020年廊坊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参保单位送审的资料进行审核。
3、对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失业保险申领通知》交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员及时转交至失业人员本人。
4、因单位经办人员的原因没及时将《失业保险申领通知》转交至失业人员,导致失业人员不能按时办理申领登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参保单位负责赔偿。
5、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6、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2020年廊坊失业保险多少钱
此次调整是根据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长短,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由省统一确定。计发基数最高为1480元,包括石家庄、廊坊市区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计发基数最低为1210元,包括顺平县、唐县等41个县。此次调整旨在解决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最低基本生活保障。
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核定领取3个月,计发比例为54%;
满16年及以上的,核定领取24个月,计发比例为63%。
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其他待遇标准提高后,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的规定科目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