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一、郴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均不予发放。
1.超过用人单位法定申报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五章,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超过失业人员法定申报时限: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湘劳社发〔2002〕141号)第二章,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郴州失业保险领取需要的资料:
1.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初审表
2.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档案
4.停发工资的证明
5.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郴州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申请人到社保局经办机构提交失业金申请材料
2.科员初审,交科长复核后,签发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通知
注:10人以上,需报局长审批
50人以上,需报人社局分管局长审批
失业金领取标准:
1.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北湖区、苏仙区904元/月,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824元/月
2.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85%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7个工作日。
三、郴州失业保险领取多少钱?
按郴州最低工资1130元/月,来计算失业保险比例85%,则可以领960.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