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申领范围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印发的《失业补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书》,申领人员范围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两类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
这两类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标准分段计算:
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
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
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年6月底。
申领办法
登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直接受理。申领时需要带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一、郑州失业保险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按时缴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按照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意愿。
二、郑州失业金领取标准
1、领取期限规定
(1)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5年,每满1年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最长领取12个月。
(2)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5年不足10年,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金,最长领取18个月。
(3)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领取24个月。
2、失业金的领取金额
郑州市失业金最新领取标准为1520元/月。
三、失业金领取流程
1、参保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之内,携带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人员登记审核表》等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2、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失业登记。
3、由经办机构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符合条件者会按月将失业金发到失业人员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