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20枣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0枣庄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2020枣庄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80元,这是自2007年以来我市第11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原来三档失业保险金标准各增加80元,分别为每人每月980元、1030元、1080元,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全省最高标准实行。
领取权限: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果再次失业,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可以将前次应领未领的期限与新核定的发放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