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2020年合肥生育保险多少时间可以报销及报销条件及报销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15 15:54:26

职场中女性员工经常会遇到的就是怀孕生子,因为国家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即使女性在生育期间也可以享受很多福利,那么2018年合肥生育保险多少时间可以报销及报销条件及报销流程是什么?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按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报销金额

1、产前检查费用800元。

2、生育费用:

顺产3000元;

助娩产3500元;

剖宫产5000元;

多胎妊娠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其基本费用的10%。

报销材料

合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之前是需要办理备案的,材料如下:

本地生育备案:本人社保(查询 办理)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备案表》,直接选择的生育定点医院进行生育备案。

异地生育备案: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备案表》、提供“异地生育”单位证明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生育备案。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出院小结(剖腹产的需提供医院“术前小结”或“产程记录”复印件)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费用结算发票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时间

于生育出院结账后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持《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取法定的生育津贴。

合肥本地生育备案的生育津贴领取

生育出院后次月末(30日)以后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徽商银行)逐月领取规定的生育津贴。

异地生育备案的生育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领取

办理时间:生育后4个月内申报异地生育待遇

所需材料:申报人社保(查询 办理)卡、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剖宫产的另还需提供医院的术前小结或医院的分娩记录复印件)、费用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产前检查费:孕产妇保健手册内出诊记录、复诊记录的复印件、发票原件。

申领流程:异地的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产假期并发症、合并症费用,职工先行垫付,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相关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手续,核定待遇的次月,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合肥市生育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领取;其中生育津贴逐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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