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福建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24,国家规定二胎产假多少天

发布时间:2023-09-15 17:38:54

2018年福建产假多少天?

据小编了解,2018年福建产假应该和往年的一样,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无论一孩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男方的照顾假也统一延长至15天。

没有关于二胎产假的规定,大家一般参照《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所以,就有了“一孩产假半年,二孩产假98天”的普遍印象。现在“全面二孩”后,一孩、二孩能享受同样长的假期。当然,如果你头胎生的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话,就不能再生二胎咯。

老婆生孩子,老公有照顾假。男方照顾假为15日,而以前的规定是7到10天。老公们,可得把这多出来的时间都花在老婆孩子身上。

福建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及生育津贴一览

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关于生育津贴的问题

问:合法生育的群众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阮诗玮: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目前我省生育津贴发放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4〕100号)执行。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具体标准如下: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具体由负责生育津贴发放的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解读:产假虽然增加到了158天以上,但生育津贴没有发158天。不过,生多胞胎的妈妈,生育津贴会比生一胎的妈妈要多一点啊,带双胞胎比较辛苦嘛!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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