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 生育的医疗费用
① 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② 单胎顺产:2700元;
③ 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④ 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2.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①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② 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③ 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④ 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⑤ 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⑥ 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⑦ 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⑧ 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⑨ 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⑩ 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项目一览表
第 1 次检查:(13周之前)
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
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查、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
第 2 次检查:(16-18周)
产前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唐氏筛查项目(包括甲胎蛋白、雌三醇、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甲功三项(备选)。
第 3 次检查:(20-24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包括胎儿产前诊断项目)、胎儿脐血监测和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 4 次检查:(24-28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抗D滴度检查(备选)。
第 5 次检查:(28-30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测。
第 6 次检查:(30-32周)
产前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 7 次检查:(32-34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
第 8 次检查:(34-36周)
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 9 次检查:(37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血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胎心监测。
第 10 次检查:(38周)
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 11 次检查:(39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胎心监测。
第 12 次检查:(40周)
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另外,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等检查根据需要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