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2024年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5 11:09:41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 生育的医疗费用

① 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② 单胎顺产:2700元;

③ 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④ 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2.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①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② 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③ 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④ 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⑤ 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⑥ 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⑦ 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⑧ 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⑨ 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⑩ 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项目一览表

第 1 次检查:(13周之前)

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

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查、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

第 2 次检查:(16-18周)

产前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唐氏筛查项目(包括甲胎蛋白、雌三醇、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甲功三项(备选)。

第 3 次检查:(20-24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包括胎儿产前诊断项目)、胎儿脐血监测和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 4 次检查:(24-28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抗D滴度检查(备选)。

第 5 次检查:(28-30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测。

第 6 次检查:(30-32周)

产前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 7 次检查:(32-34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

第 8 次检查:(34-36周)

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 9 次检查:(37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血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胎心监测。

第 10 次检查:(38周)

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 11 次检查:(39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胎心监测。

第 12 次检查:(40周)

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另外,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等检查根据需要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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