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宿迁市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2019年宿迁市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13 05:12:58

(一)出生申报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1996年1月1日后出生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在港、澳、台或境外以及跨省异地出生的新生儿,申报户籍登记时,所执《出生医学证明》需本地管理机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用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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