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2024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新政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09-15 08:17:29

  经过早期的公开征求意见和论证后,备受关注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新政,今日(14)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形式正式予以明确,并从十一开始实施。其中最受关注的男方看护假、女方计生假的问题,也最终明确,假期依然存在,但发放方式由生育保险基金改由用人单位承担。

  生育新政多了哪些福利:

  1老公参保老婆未参保,可部分报销

  以今年为例,男职工未参保,其配偶可选定1家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医。产前门诊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支付每人每孕次300元。妊娠相关费用,依比例报销。

  2外国人也有福利

  新政将在本市用人单位合法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国(境)籍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失业也可报销

  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照本市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因客观原因在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失业的参保人,其生育津贴可继续享受。

  4参保未满一年可报销8成

  广州市生育保险原有政策对享受条件有明确规定,凡职工累计缴费未满1年以上、未按规定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不能零星报销)。

  而在生育新政实施后,这道门槛被打破。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年的参保人,由于产程是个接近10个月的过程,只要其继续参保,可在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再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额度按照同等定点医院定额结算的80%报销,假设所选的三甲医院,定额结算标准为8000元,其8000X80%=6400元的生育费用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而且,参保未满一年的参保人,亦可申领生育津贴。

  5产检报销从怀孕12周开始算

  新政还将产前检查的起始时间提前至怀孕12周(原为妊娠后16周),并更加明确和细化了产前检查的常规项目和备选项目。产前检查项目的选择、检查的次数,由医疗专家根据产科医疗常规和产妇的实际情况确定。而在原政策中,B超检查次数是有明确限制的。

  以下这个是参保人最关心的:

  独生子女假还有改为单位发津贴

  而最受关注的男方十天看护假、女方三十五天计生假的问题,新政规定,生育保险不再承担职工这部分津贴,改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这仅仅是资金支出渠道的变化和调整,并没有减少产妇或男职工应享受的待遇。”据人社局生育保险处负责人说。

  之所以修改,是由于我国社保法、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均明确规定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根据《立法法》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必须调整、规范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做法。”该负责人说。

  提醒:

  新政实施后,对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可凭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补贴限额标准为定额结算标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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