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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2019

发布时间:2023-09-18 20:02:56

关于何时全面放开二胎,一直是许多打算要孩子的网友最关心的问题。自从5月全面放开二胎的传言被否认之后,是否应该给大众一个具体和详细的计划或者时间表呢?

  国家卫生计生委曾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展(2015)报告》举行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表示,关于网络上“5月份会出台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传言,可以明确说这个消息不属实。

  关于“5月份会出台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传闻,在当下微信“朋友圈”式的人际传播中被特别快的传播开来,以至于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都不得不出面来辟谣,明确表示这个消息不实。

  辟谣其实很简单,对着镜头说个NO可以,但是一个关于“全面放开二胎”的谣言被辟谣了,下一个类似的谣言什么时候又一次在“朋友圈”里被疯狂转发和议论,恐怕就不是国家卫计委所能掌控的了。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该慎重对待和思考这样一个现象:为什么关于全面放开二胎的谣言会被社会公众这么热烈的关注和转发,甚至有时候明知道是谣言,还要转发增加点“人气”,原因就是全面放开二胎的民间关切其实远远比想不想生二胎更让人关心,即大家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步伐的期待甚至比自身需要不需要生二胎这个问题更关切。

  为什么会这么关切?因为每个受计生政策所限制的家庭都期望对未来的生育、工作、生活安排有一个明确的规划,虽然单独二孩政策已经放开,但能够享受政策红利的只是一部分家庭,还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因为不是单独,还不能够享受到生二胎的政策安排。

  而随着年龄以及事业的发展的限制,很多人可能就会错失赶上放开政策的末班车,所以这部分人群很着急,他们希望相关部门在放开单独二孩之后,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生育高峰的现实研判中,赶快对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安排做出部署,即使是没有明确具体的调研和时间安排,起码给公众一个大致的时间表,让大家不要再以谣传谣,到处猜谜,这其实是很多不是单独家庭的夫妻所最期待的。

  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曾介绍称,他们预计“单独”夫妇约有1000万对。有生育二胎意愿的,在去年一年中大约有100万对。实际落实到今年的政策上,确实能够生育的不到47万对,也就是说还不到100万的一半,他说这反映了我国国民计划生育的观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注重质量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再加上经济上的压力、生活上的条件等方面,并未出现一个冲击波,造成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变化,所以总体情况是非常平稳的。

  既然是非常平稳的一个人口生育预期,那么接下来对于全面放开二胎相关部门也应该尽快启动调研和政策安排,尽快给公众一个有内容的回应,而不是仅仅出来辟谣。

  更让人忧虑的是,中国老龄化的速度以及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更是对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何时出台提供了现实的压力,而且现实中民众生育意愿的低迷也是一个不小的隐忧,这些隐忧越是拖的久,将来弥补的越被动,甚至会出现西方发达国家鼓励生育都不生的情况,这对于一个超级老龄化的中国来说,不可承受。所以,相关部门应该尽快用时间表来回应社会对这个问题的关切,让大家心里有数,提早做出一些安排,而不是政策藏猫猫,发言人来辟谣。

  关于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

  二胎生育证申办材料:

  1、结婚证(属再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

  3、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其它证明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应先通过规定程序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符合条件后再申报。

  2)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应提供第一个孩子的收养证明;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供本人独生子女证及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的证明并由乡级调查确认;

  4)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应提供本人残疾鉴定证明及本人残疾证、荣誉证书等;

  5)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应提供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证明(离婚证及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初婚证明、丧偶证明及未生育证明等;

  6)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应提供一方丧偶的死亡证明、所在乡镇(街办)计生部门出据的生育二孩证明、二孩准生证以及另一方未生育证明;

  7)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应提供双

  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证明(离婚证及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丧偶证明及生育证明等,并且先通过规定程序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符合条件后再申报;

  8)男到独女户或者双女户家结婚落户的应提供男方的户籍迁移证(或者户口本)及女方的独生子女证明或者双女户证明;

  9)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应提供本人残疾鉴定证明及本人残疾证;

  以上材料必须以所在乡镇政府(单位)双联涵的形式上报,主管领导签注意见即可。

  4、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5、免冠近照各2张。

  关于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2015(以深圳为例)

  一、深圳”单独二胎准生证“申请对象:

  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单独夫妻。包括:

  (一)女方是深户;

  (二)男方是深户,女方为非深户且常住在深圳。

  对在深圳进行再生育审批的,其独生子女认定按我省规定标准执行。

  二、深圳”单独二胎准生证“申请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全家户口本;

  (四)计划生育服务证;

  (五)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为深户的,提供申请人个人人事档案证明;

  2、父母双方为深户,申请人无个人人事档案证明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户籍地证明。

  3、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非深户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户籍地证明。

  (六)特殊情况另需提供:

  1、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2、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境(国)外居民,提供父母境(国)外身份证明及在当地的婚姻生育情况律师公证或使领馆证明。

  3、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4、兄弟姐妹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已婚或已育的提供原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深圳”单独二胎准生证“材料要求:

  原件并备A4纸复印件一套。

  (一)申请人身份证。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各提供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同页复印。

  (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原件。提供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复印双方照片和身份信息页。其他材料复印全部文书页。

  (三)全家户口本。申请人双方、子女及独生子女方父母户口原件。提供一份复印件。家庭户复印户口本首页,该户口本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提供相关人员户口登记页。

  (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核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中服务证号。对此前申请人未办理服务证的,社区工作站应先协助申请人办理服务证。

  (五)申请人档案单位证明。原件。该表由独生子女申请方个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并附档案的《学历表》或《履历表》等档案中家庭关系页复印件,证明及家庭关系页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六)独生子女父母户籍地证明。原件。该表必须为独生子女亲生父母信息。

  (七)死亡证明。原件。提供一份复印件。死亡证明包括户口注销证明、医院死亡证明、民政火葬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裁定。

  (八)独生子女父母境外身份证明。原件,提供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明包括护照、港澳回乡证、台胞证等。

  深圳单独再生育审批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到社区工作站领取《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有工作单位的,应先由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

  三、社区工作站接到申请人提交的规定材料及《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申请表》连同申请人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交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审批。男女方户籍地不一致的,申请表应先交非发证方户籍地街道加具意见。

  四、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接到《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审批。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再生育规定的,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前,应先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听证告知书》;对需要举行听证的申请人,要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听证通知书》;

  五、社区工作站收到街道同意意见后,应将批准再生育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15日。期满群众无异议的,社区工作站将公告结果送街道,街道在《计划生育服务证》上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后退还申请人。

  公告期间群众有异议的,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应组织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符合再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15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不符合再生育规定的,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按不符合再生育规定处理后,由社区工作站将《服务证》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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