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2024年台州生育保险结算清单和报销条件

发布时间:2023-09-14 03:33:22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必须连续缴费满10个月,申请人为男职工时,其配偶应为未就业人员;

  2、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条件或妊娠后流产(引产)的。

  二、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须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住院医疗费收据及费用清单、出院小结1份,门诊医疗费收据、门诊病历1份;

  4、医疗诊断证明书(顺产可不提供)1份;

  5、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则另再提供女方无业证明1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女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⑴女方户籍地与婚后居住地均在我区的,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出具无业证明;

  ⑵女方户籍地与婚后居住地一方在我区的,由区外就业处或乡镇(街道)出具无业证明;

  ⑶女方户籍地与婚后居住地在区外同一县(市、区)域的,由居住地就业处或乡镇(街道)出具无业证明;

  ⑷女方户籍地与婚后居住地在区外不同县(市、区)域的,分别由两地就业处或乡镇(街道)出具无业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工伤生育待遇结算窗口经办人受理,并即时审核;

  3、核定待遇;

  4、次月支付待遇。

  四、待遇标准

  1、生育津贴,机关事业在编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时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产假天数如下:

  顺产98天;剖宫产11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医疗费

  定额内医疗费按实报销,定额标准如下:

  ⑴早期妊娠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250元

  ⑵早期妊娠住院流产1000元

  ⑶中期妊娠住院引产1500元

  ⑷正常阴道分娩2000元

  ⑸阴道手术助产(器械助产、侧切助产)2200元

  ⑹剖宫产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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