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2024年上海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及资料

发布时间:2023-09-21 01:18:17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2、按照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或流产;

  3、同时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a、上海市城镇户籍从业妇女,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社保且已建立个人账户;

  b、上海市城镇户籍失业妇女,从业时按照规定参加社保并建立个人账户;

  c、上海市城镇户籍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城镇社保且建立个人账户;

  d、非上海市城镇户籍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保建立个人账户;

  e、《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一发(1998)39号]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生育医学证明;

  3、上海市指定金融机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

  4、《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及婴儿出生证(外省市生育);

  6、士兵证或军官证(男方为军人);

  7、《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再生育子女补办证明》(属于再生育);

  8、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备注】:

  1、尚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需携带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可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外省市户籍人员需携带《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2、符合在生育条件的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携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证明。

  3、本市指定金融机构为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申请人备齐资料前往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或不符合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并退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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