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淄博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及如何领取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淄博生育津贴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淄博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
二、淄博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材料
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具体标准如下:
(一)妊娠37周以上生产或者妊娠满28周、不满37周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2个月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或者死胎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津贴;
(三)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按半个月享受生育津贴。
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的,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二)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