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厦门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及如何领取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厦门生育津贴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厦门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
二、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材料
女职工:
1.已领取结婚证。
2.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我国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法规。
3.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温馨提示:机关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
男职工做结扎等计划生育手术,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按照我国相关法规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参照职工参保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与其它社会保险不实行重复报销和补偿报销。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相关法规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报销生育的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
厦门生育津贴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原件
1、住院的,提供出院记录。出院记录原件需加盖医院章,出入院诊断孕产次信息缺失的,需提供入院记录;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记录;
2、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无出院小结,需提供门诊病历,病历应写有首诊记录、手术记录;
3、若为自然流产、稽留流产及3-7个月引产的,还需提供hcg检验报告单和B超报告单复印件;其中自然流产未行刮宫术的,还需提供加盖诊断医院章的诊断证明书原件;
4.若为免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病历资料为:提供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并于窗口填写个人承诺书1份。
5、申请人在厦门就医刷卡结算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的、在厦门市医保经办窗口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申请生育津贴申领时无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申请人申领生育津贴时还需提供盖有医院公章的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核验,窗口收取复印件。
6、上述申请材料需当场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非中文的材料需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境外出生证需中国大使馆认证或公证部门翻译并出具的国外出生证明公证书。
二、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
1.请尽量使用一类卡(指现在常用的借记卡,可以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并避免使用规模相对较小的银行所发的银联卡。
2.目前,无法使用的有中信、民生、浦发、汇丰、渣打、华夏、平安等银行。
三、《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
窗口受理的需核验一、二孩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原件,收取原件(根据卫计委相关法规,属于免于办理计生证的,可按相关法规提供登记报备材料);台港澳及外籍人士无法提供一、二孩登记表的,需提供结婚证(窗口受理的需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厦门生育津贴报销可以网上办理吗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分娩次月15日后至分娩后12个月内(即宝宝一周岁内)办理申领手续,请注意,逾期就无法办理了哦!
手机办理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1.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2.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我国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法规;
3.已领取结婚证;
4.有本人厦门的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暂不支持平安、民生、华夏、浦发、中信银行的银行卡(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账户);
5.社保卡(医保卡)已设置交易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6.分娩项目
① 按相关法规已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
② 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并刷社保卡(医保卡)结算。
7.计划生育项目
① 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② 在厦门定点医院手术,并刷社保卡(医保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