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呼和浩特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及如何领取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呼和浩特生育津贴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呼和浩特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
二、呼和浩特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材料
报销范围
(1)女职工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3)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男职工护理假工资;
(5)国家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呼和浩特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报销标准 1、正常产支付2000元,难产支付3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的支付300元,怀孕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或进行节育手术的支付5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支付1000元。
2、职工实施计划生育绝育手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最高不超过1200元。
报销条件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4.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5.参保职工单位工作满一年,从缴费之日起满6个月。
报销材料 一、女职工申报材料:
1.医疗费用收据;
2.诊断证明书;
3.出生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剖腹产的出具病历;
6.领取独生子女证,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7.生育二胎提供准生证;
8.本人中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
二、男职工申报材料:
1.配偶生育后医疗费收据;
2.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4.本人中行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