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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超生罚款标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3 05:52:41

宁夏中卫超生二胎最新政策

  以下是宁夏中卫市颁发的征收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和程序,仅供参考。

宁夏中卫市征收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和程序

  一、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征收范围

  中卫市沙坡头区

  三、征收机关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各镇(乡)人民政府

  四、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本条(一)项或者(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按本条(一)项或者(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不够间隔期生育的,一次性征收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五)未达到法定婚龄生育的,一次性征收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违法收养子女的,分别按前款(一)、(二)、(三)项的规定处理。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其超过部分为基数,还应当再征收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五、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

  1.调查取证

  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2.告知权利

  调查终结,征收机关负责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征收机关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除外)。

  3.作出决定

  确有违法生育行为的,由市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当事人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

  4.送达决定书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分别交付男女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征收机关应当在7日内将征收决定书分别送达男女当事人。

  5.执行决定书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征收决定书送达后30日内到征收决定书指定的金融机构,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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