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济南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13 06:14:53
 生育保险是在济南市医保办办理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路46号   生育保险的假期计算: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spanide;30天。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① 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300元;   ②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2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1600元;   ③ 阴式手术产的16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2000元;   ④ 剖宫产的35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3800元。   自2008年1月1日起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①顺产800元;   ② 阴式手术产1000元;   ③ 剖宫产1900元。   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的检查费,手术费据实报销。   生育并发症医疗费如何报销?   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其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工作程序   女职工生育或引、流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有关手续到市医保办办理生育保险业务。需要说明的是,市医保办每周四下午对系统进行维护,不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生育   ⑴ 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⑶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⑷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⑸ 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⑹ 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8)提供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帐号,请将建行存折或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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