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江苏生育津贴怎么领取,江苏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发布时间:2023-09-14 02:52:48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一)要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产前检查或生育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

(二)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女参保人员妊娠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灵活就业人员须持《苏州市区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参保情况证明》),到所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所在社区”是指:户籍在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的参保人员,为户籍所在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社区。

(三)无须申请,次月拨至单位

市社保中心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一、2020年江苏省享受生育津贴要符合什么条件

1、参保人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生育津贴的领取所需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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