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佛山生育津贴怎么领取,佛山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发布时间:2023-09-13 04:46:10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1.生育期间生育保险断交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职工,如职工产假期间中断缴费且产前已开始休假的,以分娩日期前15天为起算点,计发生育津贴给原用人单位。

2.生育期间更换单位,生育津贴怎么办?

如在产假期间更换单位但未中断缴费的,按本办法规定核发生育津贴给分娩时所在的用人单位;分娩时所在单位在产假期间已注销的,有承继单位的,由其承担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权利义务。

查看生育津贴的发放情况

参保人如需查核社保局划拨生育津贴的数额,以及是否已发放的,可带备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1.单位补缴社保后,能否发放生育津贴差额?

单位补缴后也不补发生育津贴待遇。

根据《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国家政策的参保职工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停止缴费月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解释: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次月才能享受待遇,当月没有缴费,之后才补缴的,也是不按时,次月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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