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1
申请人:赵周,男,汉族1955年9月5日,住浙江省乐清市___。
被申请人:__,男,汉族,住管城区新天地小区____。
请求事项:
依法查封位于管城区__(合同号为__)。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服装辅料的供货加工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为逃避债务,多次找买主出售其拥有的房产,经查被申请人无其他财产。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此致
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2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申请事项:
1、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__元或查封其相同价值的财产。
2、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__合同纠纷一案,已在贵院立案,为确保今后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______,申请人以自有财产为该保全申请提供担保,若申请有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申人请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致
申请人:
二〇__年 月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3
申请人:罗,男,20xx年5月19日出生,侗族,贵州省天柱县人,住天柱县凤城镇龙泉巷31号。
被申请人:蒋,男,20xx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事实和理由:
20xx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蒋文才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蒋文才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xx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蒋文才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蒋文才的房屋。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4
申请人:____,住所地:____。
负责人:____,系____。
被申请人: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
身份证号:____。系____。
请求事项
1、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____的财产。
2、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__年____月________日,被告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详见借款合同),约定被告从原告处借款____元,借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年____月____日,后被告于20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收据一张(详见收据)。该笔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主张权利,被告仍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资金,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权,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____元的财产。
申请人愿以____房产一处作为财产保全担保。
___
20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