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银行:
本人于20XX年于贵行XX市分行XX支行申请房屋贷款XXX元,现已还款XX期,共计XX元。首先对于贵行在本人购买房屋时及时地给与贷款,使本人及其家人居者有其屋表示感谢。本人也在还款期内及时还款未曾有一期逾期。但是新冠疫情以来,本人公司的经营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收入锐减,使得我们的家庭生活也处于困顿状态,如果按照合同约定的承担每月的月供相对困难。本人申请延缓房贷,望可以延缓6个月(2022年6月至11月)还贷,即从6月停止还款,12月恢复还款,并向后顺延。以帮助本人及其家庭度过新冠疫情的难关。
以上请求是否可行,请予答复为盼!
申请人: XXX 身份证号:XX 贷款合同号:X
时间:5月14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四)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十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