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 人口信息更正、变更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更正。 |
条 件 | 居民户口簿登记内容或电脑人口信息记录内容或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与本人真实身份不相符,并提供更正项目的相应法律事实和证明。 |
申请材料 | 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
申请表格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样表) |
申请受理机关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决定机关 | 视申请变更事项分别由派出所、分局、市局决定。 |
程 序 | 一、人口信息主项变更更正申请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管理部门审核,属区公安分局管辖的,由分局作出终审决定;属市公安局管辖 的,由分局人口科审核后上报市局人口处,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核作出终审决定; 〓、人口信息非主项变更更正申请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当踌理。 |
时 限 | 一、申请非主项变更更正,符合条件的当踌结; 二、申请增加曾用名、民族、何因迁来本市、公民身份证号码、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纠错、性别、迁入本市时间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变更姓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申请出生日期、18周岁及以上成年人姓名变更,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五个工作日办结。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事项无证件,且不设有效期。 |
法律效力 | 更正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上法定栏目的错误登记内容,重新证明公民身份某一方面的效力。 |
收 ⊙ | 不收费 |
年审或年检 | 无年审 |
网上预约 | 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预约平台 |
网上受理 | 无 |
状态查询 | 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进度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