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2024年三门峡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三门峡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下调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5 16:22:30

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标准都会随着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城镇职工根据自己的工资标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而灵活就业人员则根据自己的收入选择合适的社保缴费基数缴费。那么最新的三门峡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三门峡设备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本文为你介绍三门峡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近日,三门峡市度社保缴费标准确定: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2745元,参保职工每人每月最低缴纳658.8元,其中单位缴纳439.2元,个人缴纳219.6元;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最低缴纳549元。

新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执行,届时我市32万余参保职工将执行新的缴费标准。

2019-2020年三门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按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2018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即2745元)的,按2745元/月确认基数;高于2018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即13725元)的,按13725元/月确认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9-2020年三门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自5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自5月1日起,将原定执行至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自5月1日起,将原定执行至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截止2018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18个月后,停止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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