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2024年萍乡最低社保缴费基数,萍乡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下调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4 13:13:02

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标准都会随着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城镇职工根据自己的工资标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而灵活就业人员则根据自己的收入选择合适的社保缴费基数缴费。那么最新的萍乡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萍乡设备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本文为你介绍萍乡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736元/月,萍乡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369元/月。

2019-2020年萍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自5月1日起,萍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自5月1日起,萍乡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萍乡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8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14208元)确定,下限按照2018年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2841.6元)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8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萍乡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13107元)确定,下限按照2018年萍乡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2621.4元)确定。

2019-2020年萍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自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自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0.5%,至2020年4月30日。

2019-2020年萍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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