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2024年成都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下调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4 13:33:07

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标准都会随着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城镇职工根据自己的工资标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而灵活就业人员则根据自己的收入选择合适的社保缴费基数缴费。那么最新的成都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成都设备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本文为你介绍成都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5月1日起,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300%和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核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附件1)。

(二)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60%、80%、100%、150%、200%、250%和300%核定(附件2)。社保经办机构应通知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可在12月31日前补足对应已缴费标准的差额(附件3)。

(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1月至5月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规定的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已离职职工应当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四)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补缴中断缴费年限情形的,以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60%、80%、100%为缴费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中断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社保经办机构计发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的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社会平均工资,按2018年度在岗职工省平执行。国家、省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5月1日起,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300%和60%核定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附件1)。

(二)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以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80%核定;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以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100%核定。

虽然目前来看,我们每月实际到手的工资变少,但从长远来看,这也并非坏事:

第一、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钱增多,意味着退休后能够领取的养老金也相应增加。

第二、医疗个人账户中,金额也增加,加大报销比例,减轻看病压力。第三、个人交的越多,也就意味着公司单位交的越多,这样社保的统筹账户金额也会增加,对未来我们领取养老金也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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