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2024年海口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海口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下调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7 20:42:40

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标准都会随着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城镇职工根据自己的工资标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而灵活就业人员则根据自己的收入选择合适的社保缴费基数缴费。那么最新的海口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海口设备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本文为你介绍海口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93号)和《关于公布我省2018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数据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122号)规定,2018年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448元,月平均工资为5704元。

一、参保单位从业人员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5704×60%=3422.40元。单位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低于3453元的,单位可通过社保网上申报方式进行调整。

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全省2018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3422.40元至17112元)之间自愿选择,费率为20%。最低缴费金额是684.48元/月,最高缴费金额是3422.40元/月。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自助一体机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先操作灵活就业人员核销原数据,再操作灵活就业人员核定新数据),如不申请调整的,仍按原缴费基数核定。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2018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704元),缴费费率为6%,月缴费金额为342.24元/月。

附件(在最后):07月至2020年04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doc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07月01日

附件:07月至2020年04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60%核定。2018年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704元。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月缴纳社保费情况表

注:1、自5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为16%。

2、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主要分为0.2%、0.4%、0.7%、0.8%、0.9%、1.0%、1.2%、1.5%等费率,自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继续以用人单位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以上表格工伤保险数据以0.1%费率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社保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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