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2024年昆明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昆明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下调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5 07:44:47

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标准都会随着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城镇职工根据自己的工资标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而灵活就业人员则根据自己的收入选择合适的社保缴费基数缴费。那么最新的昆明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昆明设备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本文为你介绍昆明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2018-昆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在职职工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126元)的60%的,以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即:3676元/月;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126元)的300%的,以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即:18378元/月。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97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2016年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97元)300%,即15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016年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97元)60%,即:3178元/月。

2018-昆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不缴,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9%,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36.76元,个人缴1元。

备注:自2017年7月1日起, 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参保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经办管理,用人单位停止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2018-昆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2018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原则上以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126元作为月缴费基数,缴费困难的按6126元的60%即3676元或40%即2450元作为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昆明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在职参保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126元)确定。

重特病统筹缴费标准也以上年度昆明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0.6%+1元的公示来计算。

2018-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

自谋职业参保人员:5%或9%;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A.选择9%的费率

首次参保年龄未满45周岁:按9%

首次参保年龄已满45岁:10%

首次参保年龄已满55岁:11%

B.选择5%的费率

首次参保年龄未满45周岁:5%

首次参保年龄已满45岁:6%

首次参保年龄已满55岁:7%

重特病统筹缴费标准:37.76元/月

2018-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45020%12=5880元/年

医疗保险:61265%12=3675.6元/年

重特病统筹缴费标准:453.12元/年

总计:5880+3675.6+453.12=10008.72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612620%12=14702.4元/年

医疗保险:612611%12=8086.32元/年

重特病统筹缴费标准:453.12元/年

总计:14702.4+8086.32+453.12=23241.84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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