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后台经常有人问保保,跨省换工作后,社保怎么办?如何转移。给人回复,手续不可谓不复杂!一发就是一大段话,养老、医疗、失业手续还不一样。以前的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后,社保转移接续特别的繁琐,经常要两个城市跑上几趟,不过,这下好了,为解决这一问题,人社部征求意见稿优化了相关办事流程,社保转移也将简化。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进行封存,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那么江苏地区社保转移手续和流程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江苏社保转移的一些新政策,可供参考!
江苏养老保险转移政策
加公积金制度的会员流动到其他地区就业参保的,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参照《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转移标准转移基金。
一、参保人员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或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就业参保的,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在国家未出台新规定前按照我省现行规定办理。
二、保人员返回农村参加新农保的,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之间的衔接,待国家出台统一政策后按规定办理。军队随军家属在部队参加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在国家出台新规定前,仍按原规定办理。
江苏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一、组织实施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这项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这项政策真正惠及广大企业职工。要把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充实经办力量,加强人员培训,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所需经费不得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要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加快推进全省基本养老保险数据交换的电子化、网络化,督促各地抓紧完成养老保险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的调整升级,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提供技术保障。同时,将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纳入全省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调剂补助工作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全省通报批评,并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