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后台经常有人问保保,跨省换工作后,社保怎么办?如何转移。给人回复,手续不可谓不复杂!一发就是一大段话,养老、医疗、失业手续还不一样。以前的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后,社保转移接续特别的繁琐,经常要两个城市跑上几趟,不过,这下好了,为解决这一问题,人社部征求意见稿优化了相关办事流程,社保转移也将简化。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进行封存,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那么北京地区社保转移手续和流程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北京社保转移的一些新政策,可供参考!
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的
转出:职工意愿流动到外省就业参保的
转入:职工意愿流动到北京就业参保的,且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社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2016年9月1日起,北京社保转移手续将简化,只要提供《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这两个材料就可以了,而且《缴费凭证》还可在网上开具,4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妥。
北京市内转移
1、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3、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跨省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参保人员只要在跨省流动就业前开具《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参保后,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部交给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了。地区间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全国统一的经办规程下,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信息的审核、建立和社保基金的转移,为参保人完成社保的转移接续工作。
北京市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时,还可以直接上网开具《缴费凭证》,并可在网上查询转移接续业务办理进度。
北京市内转移
1、带着社会保险登记证,去所属社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险撤销申请表》。
2、填写好申请表,办理医保和四险是否有欠费记录,如果没有工作人员会签字盖章。如果欠费就需要补交所欠人员的费用。
3、拿着盖好的申请表,再回到登记处填写四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简称变更表),盖章后交给工作人员,领取三张变更表及一张《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
4、在规定日期去转入区办理转入手续。
跨省转移
外地转入北京的
1、在转出地开具缴费凭证。
2、在北京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3、北京审核后,向转出地开具同意转入函。
4、转出地接到函后,打出缴费明细并转移养老基金至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