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一、济南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
一、养老保险缴费说明
:
1、缴费基数上限为15999元、下限为3200元;
2、单位缴费比例18%,个人缴费比例8%;
3、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76元,个人256元;
4、最高缴费金额:单位 2879.82元,个人1279.92元。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
1、缴费基数上限为15999元、下限为3200元;
2、单位缴费比例9%,个人缴费比例2%
3、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288元,个人64元;
4、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439.91元,个人:319.98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
1、缴费基数:上限15999元、下限3200元;
2、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
3、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22.4元,个人 9.6元;
4、最高缴费金额:单位 111.993元,个人 47.997元。
四、生育保险缴费
:
1、缴费基数:上限15999元、下限3200元;
2、单位缴纳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
3、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元,个人0.00元;
4、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59.99元,个人0.00元。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费。
二、济南社保补缴政策和流程
㈠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申请补缴2011年7月1日后社会保险费的:
1.《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经法院判决、劳动仲裁裁定、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保稽核的,还需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仲裁裁定书、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稽核意见书。
注:单位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办理以上业务的,相关材料由单位留存备查。
⑵申请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1.单位书面申请;
2.《公示情况说明》、《单位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公示表》;
3.《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单位)》;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档案;
5.劳动合同等表明职工劳动关系存续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应补缴年月的原始财务记账凭证的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7.经法院判决、劳动仲裁裁定、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保稽核的,还需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仲裁裁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稽核意见书。
备注:表格资料下载网址:http://jnsi.jnhrss.jinan.gov.cn/
㈡办理程序
1.补缴2011年7月1日后社会保险费的,登录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提交,打印《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并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自主缴费。
2.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向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受理后材料齐全的,报市人社行政部门审核,符合规定的,通知单位缴费;不符合的,将有关材料退回单位,并一次性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