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一、巢湖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321元
缴费基数下限为:3064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7% ,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1.5% ,个人:0.5%
生育保险 单位:1%,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 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2、单位自缴
3、地税代收
缴费地点: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巢湖市巢湖中路192号
电话:0551-82185811
单位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1、认真填写《巢湖市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表》
2、单位申请的需盖本单位公章,个人需拿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月信息变更后,参保单位到服务大厅票据打印窗口核定缴费信息,核对缴费数据,核对无误打印缴费票据,在缴费结算窗口缴纳社保费用。每月20日前缴纳社保费用,逾期按日加收5‰滞纳金。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60元)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
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62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9%,不建立医保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比例为5.5%。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二、巢湖社保补缴政策和流程
补缴条件
(一)安徽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二)具有安徽省户籍,曾在安徽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
(三)具有安徽省户籍,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补缴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外地户籍还需提供
1、医疗保险未参保证明(户籍地社保机构)
3、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居住地居委会)
4、就业证明(社区劳动保障中心)
补缴流程
1.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