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一、无锡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
无锡社保缴纳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19%,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补充医疗保险:单位0.9%,个人不交;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
工伤保险按企业类别分为:单位0.3%、0.7%、1.1%、1.4%、1.5%、1.8%、1.9%、2.0%,个人不交。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1.2%
二、无锡社保补缴政策和流程
一、补缴条件:
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补缴流程:
1、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