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一、辽宁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135元≤缴费基数≤10674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6%:个人不缴费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2、单位自缴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0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3、地税代收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5-8日到地税局打印《税款专用缴款书》-缴费
二、辽宁社保补缴政策和流程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