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中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和516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第四类片区5166元60%(3100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的300%(20004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为2890元;
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为2890元;
参加门诊基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800元。
工伤保险
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中山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中山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缴费基数无上限。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参加企业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中山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和中山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7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中山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中山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70元)300%(17010元)。
2018-中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8%,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公司缴2%,个人缴0.5%;
补充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3%;
门诊基础医疗保险:公司缴0.3%,个人缴0.2%;
补充残保金:公司缴38.2元,个人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