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内蒙古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内蒙古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09-17 20:04:03

每年的养老金退休金上涨是长辈们最关心的事情之一,毕竟关系到晚年的生活质量。那么,2018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怎么样的呢,2018-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以下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记者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决定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平均上调幅度达5%,惠及270多万名退休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的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按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对特殊群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体上调。

内蒙古明确规定: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47元;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8%增加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按照生活费水平的1.8%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调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进行调整。

内蒙古对高龄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上调予以政策倾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1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养老金标准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据内蒙古人社厅透露,经过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将继续上涨,惠及内蒙200多万名待遇享受人员。目前,自治区人社厅与财政厅积极协作,尽早出台方案细则,定资金分配方案,将提高部分养老金下发。

此外,内蒙古将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针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老年人短期托养和文体休闲活动等机构的责任保险,鼓励各类养老机构积极参保,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落实国家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配套政策,提升养老机构抗风险能力。 建立完善老年人综合养老保障计划。针对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坚持保障适度、保费合理、保单通俗原则,大力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等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完善保单贷款、多样化养老金支付形式等配套金融服务,提高老年人可支配收入,提升老年人养老水平。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以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在我区积极兴办养老社区以及养老养生、健康体检、康复管理、医疗护理、休闲康养等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为相关机构研发生产老年用品提供支持,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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