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2024年泰安最新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和最低标准新规(二)

发布时间:2023-09-15 07:48:48

本市将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新兴领域职称评审试点,根据人才需求在部分职称系列开设正高级职称,扩大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适用范围。突出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合理下放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自主评审,取消统一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用人主体根据研究领域和岗位特点确定评价依据。

《意见》提出,联合制定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三地产业准入目录,动态调控和优化人才结构,逐步形成人才随产业有效集聚、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推动京津冀在人才职称互认、医师多点执业、博士后联合培养、外籍人才出入境等方面开展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协作试点。

建立京津冀干部人才挂职交流的常态化机制,健全区域内流动人才的待遇保障机制。鼓励人才异地创新创业,对于异地创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意见》还提出,制定实施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研究设立创新创业指标,对获得一定规模创业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市场贡献突出的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文化创意领军企业骨干、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等优先办理引进。

中工网讯 日前,记者从石家庄市社保局获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于7月起调整,每月最低缴费35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缴费,也可以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费,每月只能缴纳一次,不能跨年度缴费。

据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公布了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为52409元,比前一年的46239元增长6170元。据此计算,核定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620.45元的 ,按2620.45元核定;高于13102.26元的 ,按13102.26元核定。

石家庄市将于7月开始核定参保单位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时补收今年前几个月新旧基数的差额。

度,石家庄市养老保险费每月最低缴费标准为349.39元,最高为2620.45元。根据政策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每月缴纳标准可按我省月社平工资的40%、60%、100%、200%、300%等标准缴纳,也可在40%至300%的区间内,即350元至2620元之间,自主选择每月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

即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上述标准缴纳1~12月的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缴费,也可以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费,但每月只能缴纳一次,且不能跨年度缴费。

养老保险缴费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变化。今年7月起,石家庄市社保部门将开始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使用新公布的数据计发养老金,并对上半年预发养老金人员重新计发。

此外,石家庄市社保部门也将于7月起受理今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发放业务。未退休的参保人员死亡的,遗属可到其原参保单位或档案保管机构申请办理;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可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仍由原参保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可到原单位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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