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规定,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但是,由于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我省暂以3270元/月为标准确定缴费基数。
据了解,宜春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六个档次,其中,最低为1310元,最高为9810元。个人缴费额为缴费基数的20%,依此计算,参保个人每月最低缴纳养老保险费为262元,最高1962元。各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状况,慎重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后,同一缴费年度内不再办理变更。
宜春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如下:
201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表
项目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第六档
月缴费基数(元)131019702620327065409810
月缴费金额(元)26239452465413081962
年缴费金额(元)31444728628878481569623544
据悉,已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养老保险银行缴费协议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原选择档次对应的应缴金额,直接到银行网点缴费。如需变更缴费基数档次,须在缴费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按原协议规定缴费后再申请变更的,在下一缴费年度再按变更后档次缴费。
此外,南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养老保险第三档缴费基数3875元/月标准确定;按规定,可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费的人员,经申请可按养老保险第一档(即2325元/月)确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