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用途
社会保障卡具有社保和金融功能:
1、社保结算和支付功能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凭社会保障卡可以实时结算相关费用;离退休人员可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在职人员可凭卡进行社保缴费等。
2、社保信息查询功能
社会保障卡记录了持卡人的基础信息和相关业务信息,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查询终端、SN12333查询网站、12333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社会保障卡的个人基本信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情况及待遇享受情况。
3、金融功能
我省社会保障卡具有银联功能,可作为银行卡使用,持卡人可用于缴纳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领取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扩展应用功能
我省社会保障卡为大容量芯片,预留了扩展空间,可搭载政府公共服务管理应用,逐步实现与持卡人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公共服务领域。
社保卡激活
陕西省社会保障卡的初始密码为666666,持卡人需激活方可使用。
社保功能的激活需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社会保障卡业务服务窗口修改初始密码。
金融功能的激活须到对应发卡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使用注意事项
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必备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参保情况的重要载体,也是实行金融业务应用的重要介质,所以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弯折、压皱、高温、水浸,避免靠近手机、磁铁等具有强磁场的物品。
重庆社保卡激活指南
网上激活
持卡人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输入个人编号和随信封附带的激活码完成激活,通过网站提示完成新卡社会保障业务的启用。持卡人需到卡对应的银行柜台办理银行账号的密码更改,完成银行账户的启用。
窗口激活
持卡人持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出具持卡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办理激活业务。在街道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可在街道办理激活业务。持卡人需到卡对应的银行柜台办理银行账号的密码修改,完成银行账户的启用。
银行账户激活
到社保卡正面显示指定的银行,填一张激活办理单,然后分别给医保卡和银行卡设密码,如果医保卡已有密码,就不需要重新设。
扬州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是针对扬州单位社保的办事流程,在企业或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是,单位经办人需及时到社保中心去办理相应手续!
办理条件 缴费单位新录用或减少人员 办理材料
一、参保人员增加所需携带材料
参保单位新录用人员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单位提供已登记备案的《扬州市招聘录用人员备案表》,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录用审批表和核定的工资表。
2、《扬州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异地转入社保关系的参保人员提供原参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注:扬州市招聘录用人员备案表的录用时间与增减表变更时间须一致,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少报、漏报、瞒报】
二、参保人员减少所需携带材料
参保单位减员后,应及时申报,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对办理退休的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退休认定表。
2、对于死亡的人员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对于出国(境)定居的人员,提供出国(境)证明。
4、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或因被开除、除名、辞职、辞退、服刑劳教等原因减少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扬州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一、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
二、缴费单位办理新增人员需填报《缴费单位增加职工明细表》(网报单位需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在当月受理申报工作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新增人员的缴费工资实行每月据实申报。
三、缴费单位人员减少,需填报《缴费单位增加职工明细表》(网报单位需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并携带报减的相关资料,在当月受理申报工作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凡未及时办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生成核定征收数据后,将按已经核定数据进行征收,因此而造成的基金征收不予退还或冲减。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减员的责任由企业承担。
办理地点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
地址:淮海路165
电话:(0514)87346451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扬州市各区社保卡服务网点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天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
外地在津参保人员且在受理系统公安信息查无此人者,开发区、单位在社保集体办理丢失需补卡人员,信息缺失的本地人员,外籍在津参保人员。除以上人员外一律回到居住、户籍或单位所在地街道进行受理。
天津市社保卡办理应具备的条件
外地在津参保人员且在受理系统公安信息查无此人者,开发区、单位在社保集体办理丢失需补卡人员,信息缺失的本地人员,外籍在津参保人员。除以上人员外一律回到居住、户籍或单位所在地街道进行受理。
天津市社保卡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本人进行受理需携带身份证,补卡人员需同时携带银行挂失单,领卡人员需携带领取单。代理人员还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关系证明(仅限亲属和同事)进行办理。办理卡需同时携带办卡人电子照片,领卡需携带办卡人领取单。
天津市社保卡如何申领?
一、提供证件
申领时须提供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外来从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暂住证。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满十六周岁的申领人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确认信息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申领人和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件并录入相关信息后,打印《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经申领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确认签字并办理收费手续后,出具《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单》。
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基本信息要与公安局人口管理信息和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发现信息有误后须由申领人到相关信息部门进行修改。
三、领取卡片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自受理申领业务之日起45日内完成制发工作。
申领人凭《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申领地领取社会保障卡。
四、开卡校验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须查验领取人的有效证件。并对申领人社会保障卡信息进行校验,申领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办理领取手续。
申领人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须按照服务银行的有关规定,在服务网点或银行自助终端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同时进行密码重置,以确保个人金融账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