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大连社保转移流程,2024年大连社保跨省转移所需材料及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7 13:54:09

办理条件

转入:

(1)省外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参保人员从跨省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转入企业时,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手续。

(2)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参保人员从省内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转入企业时,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手续。

(3)本地区事业单位转入:参保人员从本地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转入企业时,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手续。(属于跨市内四区和其他县市区间流动的业务流程参照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业务流程)

(4)本地区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转入机关事业单位:本地区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转移到本地区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

转出:

(1)转出到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转出到省内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时,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出手续。

(2)转出到省外已参保事业单位:职工转出至跨省已参保事业单位,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账户基金的转移手续。

(3)转出到本地区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转出到本地区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时,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出手续。

(4)机关事业单位转出至其它地区参保: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调出到外地用人单位或事业单位。

(5)机关事业单位转出至本地用人单位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转出至市内用人单位(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户参保缴费。

办理材料

转入:

(1)省外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户口簿或身份证、劳动合同

(2)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户口簿或身份证、劳动合同

(3)本地区事业单位转入:

(4)本地区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转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帐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转出:

(1)转出到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变动通知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和参保人员人事调动相关手续

(2)转出到省外已参保事业单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调转手续原件及复印件、调入地社会保险机构接收函原件、医保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变动通知单》。

(3)转出到本地区事业单位:经机关事业保险部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4)机关事业单位转出至其它地区参保:《养老保险手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接收函》(或加盖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印章,并标明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户名和银行账号的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转出至本地用人单位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转入:

1、省外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

(1)参保人员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账户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2)账户管理部门审核资料,审核通过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交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3)参保人员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2、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

(1)参保人员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个人账户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手续。

(2)账户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交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3)参保人员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转出:

1、转出到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

(1)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账户管理部申请转出至省内已参保机关事业单位;

(2)账户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单(省内事业)》(一式四联)和个人账户明细表,返给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转移单(省内事业)》两联;

(3)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到财务部门办理基金转移的相关手续。

2、转出到省外已参保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账户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出至跨省事业单位,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单(省外、跨地区事业)》及《个人缴费明细》,携带到转入地社保办理转移业务。

大连社保转移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保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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