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2019常州参保缴费时间 现在至11月20日

发布时间:2023-09-18 11:12:07

  度我市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9月初启动,截止日期11月20日。根据安排,2016年1月1日起,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居民(含今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中武进区划转的奔牛、郑陆、邹区镇居民)统一参加市本级居民医保;1月1日起,武进区城乡居民医保与市本级统筹区接轨;武进区(含经开区)居民由武进区、经开区组织实施参保缴费工作。

  目前,市本级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范围内及在常高校已有33万人参加了居民医保。同时,度新北区(主要是春江、孟河、西夏墅、薛家、罗溪、新桥6镇)将有约19万人,武进区划转的邹区、奔牛、郑陆三个乡镇将有约11万人参加市本级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将突破60万人。

  度市本级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分三类:

  1、在校学生。在校中小学生(有学籍不限户籍)首次参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续保人员于11月20日前在办理过扣款协议的交通银行卡上存足保费即可,在常高校大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2、原参加新北区“新农合”、武进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居民,范围包括春江、罗溪、孟河、薛家、西夏墅、新桥、奔牛、郑陆、邹区镇,分别由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组织实施参保缴费工作。户籍属于河海、三井、龙虎塘街道的居民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办理。

  3、符合参加居民医保条件的市本级范围内其他居民,首次参保的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办理。续保缴费人员必须确保12月31日前已办理扣款协议的交通银行卡上余额始终不少于度的个人缴费金额。

  另外,居民医保保险年度内,属于民政部门确认的困难群众对象(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三无人员、孤儿、五保户等)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承担。

  同时,度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社保经办机构将会通知其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者发放《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居民可凭上述卡、证到规定的市区范围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居民手中原有的其他就医凭证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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