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保人员在同一参保地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跨省或省内不同参保地)流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同意接收函,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
7.问:参保职工死亡可享受哪些养老待遇?
答:(1)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可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继承其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2)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享受企业退休同等标准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同等标准的丧葬费,缴费10年以下的仅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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