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黄石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补缴条件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
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
补缴材料
1、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
2、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
3、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补缴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属镇街社保机构提交资料并填写申请;
2.对符合条件参保人,社保机构审核资料后予以办理;
3.办结业务后,完成补缴。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湖滨大道39号
电话:0714-6513581